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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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规定

2025-04-08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高级律师

 田占厚,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的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


合同形式审查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工作,其目的是利用规范的管理手段事前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形式审查的方法,主要是依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对合同前置审批流程、合同资料、文本表述、逻辑结构等内容的审查,该项审查一般不涉及具体的法律实体问题。


合同形式审查的要点,依据内容分为以下几类:


前置审批流程审查要点


要点1.审查合同审批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准确


常见问题:合同审批表的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等。


要点2.审查合同的形式选择是否合规


常见问题:没有按照要求使用公司已经制定的合同范本。


要点3.审查合同项目是否具备签约的依据,即是否通过公司立项审批或具备上级公司文件


常见问题:缺乏立项审批或其他依据;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要点4.审查对方供应商的选择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


常见问题: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应当竞争性谈判的项目,采用了独家谈判等等。


要点5.审查合同选择的审批流程是否选择正确


常见问题:没有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的规定,选择恰当的合同审批流程。就集团公司而言,属有限公司的合同错走了集团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等;又如,地市公司的超限额合同,没有选择《超限合同审批流程》送省公司审批等。


要点6.审查授权委托手续是否完备


常见问题:合同签约主体非法定代表人时,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对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或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此,涉及授权代为签订合同的应当对委托授权书进行审查。


报审资料完整性、符合性审查要点


要点1.审查报审资料的种类是否完整齐全


常见问题:资料不完整,如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供应商评审结果文件、谈判记录、对方的资质证明等。


要点2.审查合同背景资料的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


常见问题:立项审批文件的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如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供应商与合同对方主体不一致等。


要点3.审查报审资料形式是否完整


常见问题: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原件;提供复印件的资料,没有按要求盖章,如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该加盖对方公章等。


合同文本形式审查要点


要点1.审查合同文本结构是否完备


常见问题:合同的开头、正文及结尾三部分不完整。


要点2.审查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常见问题: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致,当事人的银行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缺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信息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不一致等。


要点3.审查合同当事人在文本中的称谓是否前后一致


常见问题:称谓不一致,如买卖合同中,同时存在“买方、卖方”与“甲方、乙方”两种称谓,且没有指代关系。


要点4.审查合同金额是否准确一致


常见问题:金额只有小写没有大写、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数字计算错误、数量级错误、单位错误、分期付款总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合同金额前后不一致等。


要点5.审查合同期限的表述是否准确且前后一致


常见问题:如合同上文表述为“期限一年”,下文表述却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2月”,表述前后矛盾。


要点6.审查文本行文逻辑是否前后一致、约定是否明确


常见问题:合同中存在前后逻辑混乱、表述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约定不明确等情况。如合同中出现类似“……相关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的表述,该表述缺乏实质性的内容,等于没有约定。


要点7.审查合同条款序号是否连续,合同条款指代是否准确


常见问题:在合同拟定过程中增加或删除一些条款,没有修改相应的条款编号,而合同中往往会出现“参照本合同第××条”或“若出现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情形”等具有指代内容的条款,条款序号出错,随之导致指代错误,产生混乱。


要点8.审查排版是否规范、整齐、美观


常见问题:层级条款的序号不符合使用规范、字体大小不一、页码不连续等。


要点9.审查数字区间的表述是否明确


常见问题:数字区间存在重叠或缺漏导致约定不明,如维护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得分区间的临界值重叠或遗漏,全用“≦、≧”,或全用“﹤、﹥”等,如设置四个分档并支付不同比例的合同款时,四个分档约定为:70分以下,70—80,80—90,90分以上。上列各分档之间存在重叠,且以上、以下未标明是否含本数,如恰巧考核得分为重叠的分数时,则可以按不同比例付款,极易导致争议。


要点10.参考范本或惯用文本起草合同时,审查相关信息是否前后一致


常见问题:合同信息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排版混乱等情形。如直接对模板的条款进行删改,常存在增删之后未相应调整条款序号的情况;未依合同文本增删附件,存在附件指向与附件内容表述不一致的问题;变更合同的条款序号,存在原有引用条款与调整后的条款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如原来引用23条作为付款条件,序号调整后,23条非付款条件的规定。


要点11.对于使用范本起草的合同,审查文中空白项是否填写清楚完整


常见问题:部分空白项填写不清楚或没有填写内容,也没有划线标示删除。不填写或填写不清,容易造成合同相关内容不明确、权利义务不细致、违约难以追究等一系列问题。


要点12.审查合同是否列明了附件清单、且与实际送审附件内容一致


常见问题:合同设有附件,但没有清楚、完整地列明所有附件,或者附件清单与实际送审的附件不一致,或者附件的序号与合同正文中的引用序号不一致。


要点13.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常见问题:签字、盖章不全。


要点14.审查签字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常见问题:签字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要点15.审查单位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一致


常见问题:签字不一致、签字潦草无法辨认等。


要点16.审查自然人对方的签字是否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常见问题:签字不一致、签字潦草无法辨认等。


要点17.审查合同签署部分对方当事人的盖章是否正确


常见问题:印章上的公司名称与合同中书写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盖章非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要点18.审查授权代表的签字是否与授权书上受托人的名字一致


常见问题:签字不一致、签字潦草无法辨认等。


要点19.签署部分的签章及日期是否有缺漏、日期是否前后一致


常见问题:文本及附件中需要签章的地方不只一处时,出现签章缺漏,如保密协议等附件没有签章;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填写,或虽填写但与正文中约定的日期前后不一致等。


要点20.审查合同文本及附件是否页签或加盖骑缝章


常见问题:没有按规定页签或加盖骑缝章。


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合同的形式审查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工作,其目的是利用规范的管理手段事前防范合同风险,这也是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如果您还要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规定

一、企业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投标前期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及合同项目发包方的了解核查。投标前要尽可能地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具备,是否有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是否合法齐全,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多方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在该工程之前发生的工程的资金到位率情况及本工程具备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项目、企业单独投资项目或其他非专门的建设投资工程项目,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和签订合同的情况。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要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内容,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了解情况,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有的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出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的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地位相对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调查了解各方面的信息,要敢于坚持原则,充分运用政策法规并据理力争,对合同要尽可能地进行修改完善,以规避风险。


二、合同谈判及签署阶段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在取得合同谈判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并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和专业合同律师参与合同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


在进行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予以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要尽量明确具体时间,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比例和支付时间。同时要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方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利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置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准则,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和保证,少说多定是一个必须养成和遵守的工作习惯。合同中是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经济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往往被承包方轻视或忽视,其实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最为重要,尤其是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等书面资料对施工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和控制更为重要。如对于一些涉及到工程工期、工程量、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应当特别重视。发包人与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书面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会议纪要。双方就设计图纸、工期、工程量等方面会谈形成的纪要,可视为对合同有关内容的一种补充,但只有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工程检验验收记录。工程检验、验收记录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工期、工程量的变化,对确认和保护施工方的权益是十分重要的。


往来函件。这些文件往往可以证明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时间、原因等,还可以说明双方就一些问题的交流信息,可以评价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中的一些问题的观点和意见。


工程联系单。对于施工中实际发生的情况或者变化,施工方应及时通过联系单与发包人确认,这对于确认和维护施工方的权益也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有些施工企业认为,工程量追加了是事实,就算没有签证,业主也要付款。其实不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1.2条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此,即使业主确认了工程量追加,但如果施工企业不及时提出变更工程款的报告,最后很可能导致该工程款得不到认可,使施工方的权益受损。


施工企业将工程竣工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竣工报告与竣工结算资料,如果可能最好通过邮寄送达至发包人,如果直接派人送达一定要发包人签下接收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所以承包人在竣工后应主动提交竣工报告与结算资料,这样有利于工程完工款的及时支付以及整个工程款的结算,提高回款率和资金利用率。


施工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工程应收款设立专门的催收管理部门,对于每个工程的款项应当及时进行跟踪与催收。一旦发现某个工程的款项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或者结算,应马上交付应收帐款催收部门进行催收,必要时可以启动司法程序,以确保工程资金及时回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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